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深入貫徹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不斷提升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好滿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和視察東營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堅持“以人為本、品質優先,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系統推進、深化創新,因地制宜、分類發展”,積極構建智慧、人文、綠色、平安公交,努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能力、服務保障能力、綜合治理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全力實現公共交通事業與城市發展的良性互動、協調發展,助力交通強國山東示范區“東營樣板”建設,為高水平現代化強市建設提供堅實的城市交通服務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通過更新大運量公共交通工具、加快公交場站建設、精準優化公交線網布局等方式,基本建成布局合理、運行高效、服務優質、換乘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基本確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引領和主導地位;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達到90%,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35%,萬人城市公共汽電車保有量達到12標臺;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新建城市居民區周邊道路港灣式停靠站規劃建設比例達到100%,已建成區域要逐步實施港灣式停靠站改造,具備條件的改造比例達到50%以上;城市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90%;城市公共交通實行成本規制管理,100%建立補貼補償機制和差別化城市公共交通價格體系;高峰時段城市公共汽電車平均運行時速不低16公里/小時。
二、重點任務
(一)統籌做好城市公交規劃編制實施。
1.嚴格規劃編制落實。按照科學合理、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的原則,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公共交通規劃,作為空間類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定期對規劃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擅自變更,確保規劃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規劃科學銜接。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公共交通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等有效銜接。對現有公共自行車系統進行調整,實現城市公共交通系統與步行、非機動車等慢行交通系統的有效銜接,推動城市綠色低碳出行。(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配套完善城市公交基礎設施。
1.加強城市公交配套設施建設。嚴格落實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作為項目實施的前置性條件。將建設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和改造計劃,嚴格落實公共交通配建標準,實現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與項目主體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共交通設施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驗收。調整優化中心城區公交場站布局,一體推進東營高鐵站、東營機場、市一中、市二中、勝利一中等市內主要交通樞紐及功能片區公交首末站、樞紐站、停保場規劃建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與綜合交通樞紐一體化發展水平,提升公共交通通達深度和廣度。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配套建設港灣式停靠站,完善站臺、候車亭等服務設施。(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城市公交設施用地保障。組織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合理確定公交基礎設施的用地規模和布局,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城市公共交通相關內容,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基礎設施用地。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依法以有償方式供地。注重加強公共交通規劃用地監管,做好用地控制和預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城市公交設施用地綜合開發。鼓勵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對新建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的空間,支持通過市場化手段進行綜合開發;對現有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綜合開發收益可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運營虧損。引導鼓勵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綜合開發。(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公交車。除保留必要的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電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優先布局和建設城市公共交通充(換)電站、充電樁等設施,支持公交企業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建設充電設施項目,加快形成充電設施服務體系。加強對新能源公交車輛退役車載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和處置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城市公交投入力度。
1.健全財政補貼機制。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體系,進一步規范成本規制和財政補貼機制,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績效評價體系。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以及企業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市縣兩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償。建立多層次、差別化、可持續的票制票價體系,建立完善市縣兩級財政補貼機制。(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發展保障機制。統籌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金收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政府財政投入的資金應重點用于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港灣式停車站等設施建設,以及車輛的更新和設施維護。加大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設的資金保障力度。(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按規定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依法免征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車船稅;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場站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城市綠化補償費。(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城市公交路權優先。
1.加快推進公交專用道建設。現有雙向六車道及以上城市道路未辟建公共交通專用道的,應當根據道路條件、交通需求、公交線網布局等綜合因素設置公共交通專用道,按客流需求及高峰小時特征設置分時段或全時段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實現城市核心區域公交專用道連片成網,提高公交運營效率。加快在中心城區黃河路、北一路、南一路、濟南路、東二路、西二路、西四路等城市道路配套建設公共交通專用道,提高公交通行效率。(市公安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公交專用道使用監管。科學設置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完善公交專用道沿線標識標線及交通監控設備,嚴格查處不按規定使用公交專用道、占道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公交站點、公交場站周邊違法停車、擺攤設點等違法行為懲治力度,保障公交車輛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提高通行速度和準點率。(市公安局牽頭,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培育培強城市公交服務品牌。
1.加強便民公交建設。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和結構,構建快線、干線、支線等分層服務網絡,進一步提高公交可達性和便捷性。鼓勵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支持發展定制公交、社區公交、旅游專線等特色服務,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深度和廣度。加快推進無障礙設施在城市公共交通領域建設和應用,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優化城市公共交通領域適老化服務。(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公交建設。加快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應用,進一步完善東營智慧公交手機APP公眾導乘服務系統、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加強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信息共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發展水平。(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加強文明公交建設。扎實開展城市公共交通精神文明和黨建宣傳教育,積極參與城市交通“最美駕駛員”等行業先進典型選樹宣傳活動,大力培育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品牌,努力營造文明敬業、誠實守信、服務群眾、安全至上的濃厚氛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六)推動公共交通創新發展。
1.推動城市公交安全發展。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強化車輛運行狀態監控,推進車輛安全防范新技術應用。健全完善安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演練,提高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應急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城鄉客運公交化發展。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加快推進城鄉客運資源整合,參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有關規定,對農村客運線路實行公交化改造,逐步擴大農村公共交通線網通達深度和覆蓋面,讓農村群眾享受普惠性的公共交通服務。(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推動綜合交通運輸協調發展。深化企業經營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公交企業資本多元化、業務拓展市場化,增強內生動力,促進可持續發展。統籌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鐵路、航空客運發展,規劃建設與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機場、港口客運站規模相配套的公交停車場站和綜合樞紐等基礎設施,建立科學合理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推動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交通運輸部門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定期研究解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全力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二)加強政策支持。健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相關政策體系,為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提供保障。深入貫徹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標準規范,提升服務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技術支持能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行業協會、專家智庫和公益組織的作用,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廣泛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不斷增強公眾對綠色出行、公交優先的認同感,推動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格局。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護從業人員身心健康,促進公交事業和諧發展。(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文章來源:《東營市人民政府》